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《可再生能源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《规划》提出“十五五”时期要以“扩量提质、可靠替代”为主线。
“扩量提质”,就是综合考虑能源安全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需要,通过量的平稳增长,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供给比重。同时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开发、输送和利用综合效率,实现行业发展质的提升,增强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效益。
“可靠替代”,就是坚持先立后破、破立并举,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加快“立起来”“靠得住”,逐步实现对传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,特别是加快提升新能源发电的系统友好性能,逐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向兼具电量供应、容量支撑和系统调节能力的主力电源转变,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夯实绿色能源支撑。
《规划》设置了4个方面的主要目标:
一是总量目标,到2030年,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8亿吨标准煤左右。
二是发电目标,到2030年,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,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;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、装机占比超过50%,年发电量达到4万亿千瓦时以上、发电量占比达到30%。
三是非电利用目标,到2030年,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长1.5倍,折合约1.5亿吨标准煤。
四是可靠替代目标,到2030年,全国风电光伏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%,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电量占比达到20%以上,“十五五”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顶峰发电能力3亿千瓦以上。
《规划》作出七方面重点任务部署:一是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给,优化“三北”风电光伏基地、海上风电、水风光一体化和分布式新能源布局,积极推动生物质、光热及海洋能发电发展;二是加快提升电力可靠替代能力,推进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、新能源多能一体化和抽水蓄能建设,提升负荷与新能源协同运行水平;三是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实现突破,积极发展绿色氢氨醇、风光供热,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能多元高效利用和地热能供暖(制冷);四是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,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,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;五是巩固拓展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优势,强化技术创新攻关和产业链供应链建设,提升新能源电站市场化运营能力;六是健全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,持续完善法律法规、市场交易、价格形成、绿证绿电和要素保障等;七是深化可再生能源项目、产业、标准和认证等领域高水平国际合作。
《规划》从电量、电力两方面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对电力系统的支撑。
电量方面,《规划》提出到2030年,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、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年发电量达到4万亿千瓦时以上的目标,届时我国发电量结构将呈现“半数非化石、近半可再生、三成新能源”特征。
电力方面,一是提升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。加快建设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,重点增强电站可靠顶峰发电能力,到2030年新建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原则上不低于10%,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超过20%。对存量项目,稳妥有序推进涉网性能改造。二是推动新能源多能一体化发展。科学推动风电与光伏发电同场或就近布局建设,共享场内外输变电设施,实施联合功率预测预报与一体化运行。推动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协同建设运营,在西北、西南等光热资源条件好的地区,建设一批“光热+风电光伏”一体化项目。推动生物质发电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发展,在东北等风光和生物质资源富集地区,探索就近布局建设、集中打捆接入电力系统。三是促进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。力争“十五五”期间新增投产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项目1亿千瓦左右。依托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、“三北”风电光伏基地、沿海核电基地等,科学规划建设服务特定电源的抽水蓄能电站。四是提升负荷与新能源的适配性。发展与新能源发电特性相匹配的灵活用电负荷,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灵活负荷向新能源大发时段转移,鼓励虚拟电厂等资源聚合模式发展,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、绿电直连、智能微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,打造一批高水平消纳新能源的零碳工厂、零碳园区。( 战略发展部 供稿)